《水浒传》中的武松,绝对是民间最高的任务之一,他一辈子做了许多惊世骇俗的大事,比如醉打蒋门神、血溅鸳鸯楼等等。
这其中,武松帮兄弟武大郎复仇,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的故事,更是家喻户晓。
书中对这段情节的描写,充分显示了武松有勇、有谋、有理、有节、谨慎周到的个性特征。
首先进行细致的调查取证。
武松先找到了验尸官何九,调查哥哥的真正死因。
他知道何九游走江湖,老奸巨猾,不容易对付。武松在酒楼设宴款待何九,酒已数杯,但见武松揭起衣裳,飕地掣出把尖刀插在桌上,捋起双袖,握着尖刀,威逼何九叔说出武大之死的真相。
在武松的威胁下,何九交出了武大被杀的主要证物,即证明武大中剧毒而死的几块焚烧留下的黑骨头,以及在验尸过程中曾经接受的西门庆贿赂的一锭十两银子。
由此,武松顺利地了解到了此案的基本情况。
接着,他找曾经和武大去茶坊里捉奸的卖梨子的郓哥。
郓哥家穷,小小年纪就得养家糊口,没时间陪他们吃官司。武松一见面,就先送给他五两银子,又请他吃饭,并答应事后再给他十四五两银子做本钱。
有了这些优厚的条件,郓哥痛痛快快地把他知道的事情抖搂出来,使武松对案情有了更多更详细的了解。
然后,带两个证人到县衙去告状。
武松因打虎被知县大人重用,而且刚刚替他监送车仗到东京,本想知县大人会为他主持公道,不想知县接受了西门庆的贿赂,驳回了武松诉状。
在自己的复仇不能够依靠公权力的帮助以及法律去实现,而只能通过个人私下报仇时,武松开始使用策略。他展开了有理、有据、有序的取证及报仇行动。
最后,自己动手,严惩凶手。
武松的精明、有心计、豪气在这个环节上表现得非常充分。
他既要筹谋策划杀死潘金莲和西门庆,为兄报仇,又要在法律上最大限度地行之有理。
武大断七那天,武松安排人购买了酒肉和水果,把街坊四邻全召集到家,对外宣称要答谢众邻,实为让他们担当重要的人证。
武松又派士兵把前后门看守起来,屋里的人准进不准出,谁不当证人都不可能。七杯酒后武松提刀大喝让众位做证!
然后,从后脑勺揪起来金莲,用刀抵着身,追问金莲与王婆,潘金莲惊得魂魄都没了,只得从实招来,把那天放帘子打着西门庆起,以及做衣裳通奸,以后怎么踢了武大,设计下药,王婆怎么教唆拨置,从头至尾,说了一遍。潘金莲招了,王婆也招了。
武松让邻居将这些全部记录了下来,并让潘王二人在供词上签字画押,同时让所有邻居也签了字画了押。
至此,证据确凿,无可辩驳,完全证明了武大郎死于潘金莲、王婆、西门庆合伙毒杀的事实。
随后,武松才将潘金莲在众人面前开膛破肚,原文中是这样描写的:
“那妇人见势不好,却待要叫,被武松脑揪倒来,两只脚踏住她两只胳膊,扯开胸脯衣裳。说时迟,那时快,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,口里衔着刀,双手去挖开胸脯,抠出心肝五脏,供养在灵前;一刀便割下那妇人头来,血流满地。四家邻舍眼都定了,只掩了脸,看他忒凶,又不敢劝,只得随顺他。”
这一场对潘金莲的杀戮十分凶横残酷,武松动用的私刑,堪与古代最酷烈之刑罚比肩。
我们都知道,杀人偿命,欠债还钱。但是最后,武松只“脊杖四十,刺配二千里”。这是为什么呢?
我觉得有一个细节非常关键——“扯开胸脯衣裳”,武松在杀潘金莲之前,先扒开了她的衣服。
这一举动,不是为了羞辱,而是为了保命。
武松是懂法的,他知道朝廷对死罪的规定:宋朝刑律对杀人者通常是要判死刑的,但也有一种情况除外,那就是误杀。
所以,武松扒开潘金莲的衣服,是为了制造互相打斗的痕迹,就有可能被判为误杀。
武松又斗杀西门庆之后,果断去衙门自首。
县令自知理亏,又念及武松的一身正气和本领,所以在向上级写案情汇报时,作了有利于武松的陈述:
潘金莲阻止武松祭奠亡兄,还将灵床推倒。武松气急,为保护亡兄灵位而与嫂嫂起了争执和推搡,不小心误杀了嫂嫂。
最终,武松只被判了流放。
整个过程看下来,武松做事有条不紊、张弛有度、粗中有细、前后算计了当、智勇双全,无怪乎金圣叹说武松是天人、上上等人,施耐庵说武松是“说开星月无光彩,道破江山水倒流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