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票和普票冲红的时间限制是多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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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-05-22 04:19

专票及普票冲红时间限制严格,前者限于此票发生之日起的最近三个月之内,而后者不得超过一个月,除此之外,还要满足冲红发票开具时,冲红前后的发票的发票类型要保持一致且开具税号必须相同的要求。

专票和普票冲红的时间限制有着较严格的要求,一般都有明确的时间限制。

一、专票冲红的时间限制
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第二十六条规定,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错误或者损坏等原因,可以冲红,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

①所冲红专用发票应当由原票号;

②冲红时期应当在此票发生之日起的最近三个月之内;

③当月开具更正发票的,不准冲红,必须开具更正发票;

④销售方应在收到买方的冲红申请后,当日内不得超过四个小时内开具冲红发票;

⑤冲红发票应当在原发票记账前冲红;

⑥冲红发票开具时,冲红前后的发票的发票类型应当保持一致,开具税号也必须相同。

2、专票冲红期限:

根据《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》(财税〔2006〕20号)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,专票冲红的时间限制为:“冲红时期应当在此票发生之日起的最近三个月之内”,即专票冲红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,即90天。

二、普票冲红的时间限制

1、根据《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》(财税〔2006〕20号)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,普通发票冲红的时间限制为:“冲红时期应当在此票发生之日起的最近一个月之内”,即普通发票冲红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,即30天。

2、普通发票冲红,除了要求上述时间限制外,还应满足下列条件:

①冲红发票应有原票号;

②冲红发票应有原发票的所有信息,冲红前后的发票的发票类型应当一致,开具税号也必须相同;

③冲红发票开具时,冲红前后的发票的发票类型应当保持一致,开具税号也必须相同。

拓展知识:

增值税开票冲红,一般需要遵守“三十六五”原则,以下是三十六五原则的具体要求:

①不得开具含税价格高于原发票的发票;

②购买方不得拒收逃税的发票;

③购买方向销售方提出冲红的,冲红前后的发票的发票类型应当一致;

④发票必须在原票号基础上冲红;

⑤冲红发票复核必须在原发票登记账前完成;

⑥冲红发票不得再记入税收税率;

⑦冲红发票必须核对发票原票金额后,经过双方确认才能进行冲红。

增值税发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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